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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垫江县
第三批“无疫小区”的通告
(2022年第72号)
根据垫肺炎组发〔2022〕26号文件要求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十三次总指挥长工作调度会精神,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按照“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辖区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5天后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的标准,经申报、审核、评定,现将我县第三批“无疫小区”公布如下:
当前,全县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74号)和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垫江县无疫小区、无疫社区(村)、无疫镇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垫肺炎组发〔2022〕26号)关于“无疫小区”创建有关精神,已创建成功的“无疫小区”仍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无疫小区”要切实落实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小区居民按楼栋单元分时段错峰下楼有序活动,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人不出小区。
二、小区内的果蔬店、便利店、理发店、食品经营店等生活保障类经营场所,经全面消杀、相关部门评估合格后可开放。麻将、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密闭空间娱乐场所暂不开放。
三、所有外来物品配送坚持无接触式服务,消毒后静置半小时以上,方可进入小区。
四、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入小区。家政、装修、快递、外卖等人员不得进入小区。本小区的县外返回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后,方可返回小区。
五、在本小区闭环管理的工作人员与小区居民同策管理。
六、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外出的人员凭有关证明出行,由社区点对点转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垫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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